

202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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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南京江北新区关于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宁新区管规字〔2023〕1 号)要求,现就做好江北新区2023年度“智改数转”标杆示范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江北新区直管区注册且实地经营、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诚信经营,财务管理健全规范。企业没有严重失信行为。
(三)严禁任何社会中介机构等组织代理编制申报材料,禁止其按比例参与财政专项资金分成。对于违反规定的申报单位,一经查实,立即收回其已获得的全部财政支持资金,并将上述失信行为记录于信用信息库中,取消其在未来3年内申报国家、省、市、区级专项资金的资格。
(四)企业需获得2023年度国家级或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含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5G工厂)、 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制造示范车间、星级上云、两化融合贯标体系至少其中一项认定。通过国家两化融合贯标评定的企业,还需通过省两化融合贯标审核备案。
二、申报材料
(一)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奖励项目申报书(附件1);
(二)法人代表签字的信用承诺书(附件2);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联盟备案证书、两化融合贯标评定证书;
(五)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六)国家工信部、省工信厅认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
企业在“宁企通”平台进入申报页面,在线填报或上传本申报通知中规定的申报材料。需要申报单位签字或盖章的,应线下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平台。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5月11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线上申报完成后,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稿),向属地平台、街道申报。
(二)街道、平台审核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街道、平台审核本地区项目材料,开展真实性核查,未经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区里不予受理。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各街道、平台行文上报(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加盖公章的《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奖励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2024年5月17日下班前报送新区经发局工信办,过时不予受理。
(三)新区审核经济发展局对申报材料开展复审,核查确认的项目名单在相关网站、公众号公示。
(四)资金拨付根据新区财政局出台的资金管理办法拨付。
(五)其他事项已享受“1+6”系列政策的企业在十年内不得办理工商、税务迁出;如迁出,须全额退回已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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