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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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方式
区创新资金项目是政府引导性项目,区创新资金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 一般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5万元/项,重点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30万元/项。区创新资金项目经批准立项后,资金按照分期拨付方式予以兑现,项目立项后先期拨付70%资助经费,项目验收合格后再行拨付剩余30%资助经费。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一年,生命科学类项目可放宽至两年。
二 、支持范围
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聚集我区“5+4+5”创新型产业集群重点支持智能电网、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高端智能装备、新型节能环保、航空航天、人工智能、前沿新材料、生物医药及新型医疗器械、第三代半导体、细胞与基因、未来网络、元宇宙等技术关键领域的项目。
三、 申报要求
( 一)企业条件
1.在江宁区注册、纳税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于2023年备案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2.企业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近两年有连续纳税记录,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超500万元(含)且不超过1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1亿元;
3.企业具有从事本年度支持重点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创新能力、实施生产能力与服务能力;
4.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6.企业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项目条件
1.项目符合本年度项目的支持范围;
2.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已完成的研发经费应不低于总投资额的40%;
3.项目属于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具有技术创新性和先进性;
4.项目产品市场需求度高,目标市场明确,已具有一定市场基础,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好;
5.申报项目已进入中试或小批量生产阶段;
6.须拥有与项目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且权属明晰、无纠纷(含已申报的知识产权);
7.项目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创新水平居国内前列,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8.项目已经获得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 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江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http://jnweb.jnqkjy.cn ) 进行网络填报,网络填报和上传的附件须与纸质材料一致。按要求装订一式一份,经所在街道园区的主管科技和财政部门审核盖章推荐后报送。
五、受理时间
系统受理时限: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 17:00
2024-04-02
2024-04-20
2024-09-18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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