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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奖励】南京市各区企业“升规入库”奖励补贴
政策快讯

【政策奖励】南京市各区企业“升规入库”奖励补贴

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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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升规”

2024年度工业企业申报统计升规入库各区规上企业奖励补贴

(各区首升规奖励补贴)

 

1、南京市

加大升规企业专项政策扶持。加大土地要素保障,全市工业用地总规模保持在300平方公里以上。支持具备升规潜力的企业加大技术装备投入,按投入总额10%给予奖补,奖补期限2年。对具备升规潜力的企业加大开拓市场力度。对具备升规潜力的企业由“苏微贷”合作银行创新推出150万元的“免抵押金融信贷产品”,首次成功升规后再给予为期1年、300万元的银行贷款授信支持。首次成功升规的企业,第一年给予30万元的“升规”奖励;次年未“退规”的,再给予20万元的“稳规”激励,奖励资金由市、区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分担。

2、江宁区

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按其年度新增研发费用的1%、最高20万元给予奖励。支持“高升规”“小升规”,对首次升规的工业企业给予30万元“升规”奖励,次年未退规再给予20万元“稳规”激励;对首次升规的服务业企业(含贸易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升规”奖励。

3、六合区

鼓励规上工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按其年度新增研发费用的1%,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4、玄武区

支持具备升规潜力的企业加大技术装备投入,按投入总额10%给予奖补,奖补期限2 年。对具备升规潜力的企业加大开拓市场力度。对具备升规潜力的企业由“苏微贷”合作银行创新推出150万元的“免抵押金融信贷产品”,首次成功升规后再给予为期1年、300万元的银行贷款授信支持。首次成功升规的企业,第一年给予30万元的“升规”奖励;次年未“退规”的,再给予20万元的“稳规”激励。对区工业产值指标作出较大贡献的企业,进行一事一议。凡为玄武区新引进规上工业企业作出实质性贡献的招商机构和个人(不含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机构及其在职人员),每引进1家规上工业企业,给予1万元的引荐奖励。引进特别重大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由区政府培育规上工业企业领导小组单独研究制定奖励方案。

5、溧水区

首次升为规上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6、高淳区

首次列统的规上限上企业,给予 10 万元奖励。首次列统的实体企业,开票额超过升规线的,按超过升规 线部分的 1‰给予奖励;已列统的实体企业,开票额超过企业 入规历史最高开票额的,按超出历史最高额部分的 1‰予以奖 励。产业链制造业实体企业当年开票收入首次达到 1 亿元、5 亿元、10 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 20 万元、50 万元、100 万元 的一次性奖励。

7、雨花台区

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按其年度新增研发费用的1%、最高20万元给予奖励。支持“高升规”“小升规”,对首次升规的工业企业给予30万元“升规”奖励,次年未退规再给予20万元“稳规”激励;对首次升规的服务业企业(含贸易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升规”奖励。

 

常见问题及解答

Q:“升规入统”后需要报送什么统计资料?

A:企业“升规入统”后,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客观、真实、自主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定期报送统计报表。

Q:“升规入统”后上报的报表是否很多?

A:统计报表包含月度报表、季度报表、年度报表,根据所属行业不同报送的报表类别亦不相同。具体分述如下:

工业:合计21张,其中月报5张,季报2张,半年报1张,年报13张;

商贸业:合计12张,其中月度1张、季度4张、年度7张;

服务业:合计12张,其中月度1张、季度2张、年度9张;

建筑业:合计11张,其中季度5张、年度6张;

房地产业:合计14张,其中月度3张、季度5张、年度6张。

Q:企业“升规入统”报数后,其报送的统计数据会不会作为税收缴纳的依据?

A:不会。按照《统计法》规定,统计局承担对外公布宏观统计数据的职能,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因此,统计数据不能作为企业纳税的依据。

Q:企业“升规入统”后,适用的税收政策会变吗?

A:不会。现行税制以增值税为主体,是以500万元为界,小规模纳税人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以增值税应征销售额是否超过500万元为界,超过500万元的应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超过500万元的为小规模纳税人;工业企业以年主营业收入2000万元为界,年主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为规上企业,年主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规下企业。也就是说年主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升规前后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适用的税收政策是一致的。

Q:企业“升规入统”后,税负会不会加重?

A:企业“升规入统”后,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客观、真实、自主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定期报送统计报表。

Q:企业“升规入统”各类检查会不会增多?

A:不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各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依据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相应检查或执法活动,与企业是否“升规入统”没有关系。

Q:企业“升规入统”后,可以享受何种政策扶持?

A:企业在“升规入统”后,将会享受各级政府关于规上企业的扶持奖补政策,有助于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企业“升规入统”后,区统计局将定期组织开展统计业务培训,行业主管部门将定期组织企业参加政策宣讲会,安排专人为企业做好对接服务,便于企业更好的享受金融、人才、就业、财政等系列惠企政策。

Q:企业“升规入统”后,统计员是否有相应的工作补贴?

A:有。基于各统计报表单位的报表数据质效,区统计局按照所属行业由对应科室给报表单位统计员发放工作补贴。

Q:企业“升规入统”后,能不能退出呢?

A:若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达到规模(限额)标准或停业、歇业、注销、吊销等,应该申报退库。企业应及时联系实际经营地县级统计机构,建筑业企业需联系注册地县级统计机构。

Q:什么时间可以申报退库?

A:根据行业不同、退库类型不同,退库的申报时间有所不同(1月不能申报退库)。除建筑业房地产外的其他专业,规上转规下、专业变更需退库、辖区变更需退库三种类型不能在3—11月退库,其他类型每月均可申请退库。建筑业、房地产业退库时间为2—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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