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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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江宁区制造业强区建设行动计划》,推动制造业不断向中高端攀升,加快构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5+4+5”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高地、引领长三角的智能制造基地,推进江宁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企业有效投入
1.激励企业加大投资。为激发工业企业的投资积极性,推动投资项目入库列统,对年度工业投资统计入库项目中单个项目当年实际完成投资数据列统在1亿元(含)-5 亿元、5 亿元(含)-10亿元、10(含)-20 亿元和20 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最高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对备案总投资超500万、年度购置技术设备等实际投资超200万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实际投资额4%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上述项目中办理专项贷款的,再给予项目贷款总额2%的贴息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1000万元。
二、支持企业“智改数转网联
3.支持企业上云用云。对通过省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上云认定的规奖励。对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企业,分档给予不超过 15万元奖励。
4.促进软件产品创新。支持软件产品创新突破,对通过市级以上(含)首版次软件和工业软件优秀产品认定的企业,单个产品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同一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
5.加快人工智能赋能。加快发展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大模型,对于参照《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通过网信部门备案审批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
6.打造示范标杆项目。对通过江苏省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认定的企业,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对评为省级以上(含)“灯塔工厂”“5G 工厂”、示范智A6 -万联网标打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三、支持企业做强做大做精
7.支持企业做大规模。鼓励工业企业升规,对于首次成功升规的企业第一年给予最高20万元的“升规”奖励;次年未“退规”的,再给予最高10万元的“稳(该政策为落实市级政策,资规”激励。金为市区园街三级配比)
8.激励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首次获得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最高 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外地迁入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 100万元奖励。(该政策为落实市级政策,资金为市区园街三级配比)
9.促进中小企业集群集聚发展。对获得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奖励,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万的奖励。
四、鼓励企业发展创新
10.支持标杆示范创建。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省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包括示范企业、示范平台、示范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奖励。
11.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企业产品通过省级主管部门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 30万元奖励。
12.强化创新产品应用场景建设。支持建设未来前沿领域重大应用场景,支持开放综合性和行业类融合应用场景以场景应用推动技术产品定型、用户群体培育、市场需求挖掘。推荐市级创新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纳入省重大创新产品应用推广指导目录。鼓励打造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应用工程,对纳入市级应用场景的应用单位按项目实际投入一定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五、鼓励企业集约绿色发展
13.推进产业绿色升级。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有效落实,对获得省级以上绿色制造认定的企业和园区,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持续开展淘汰整治,对完成列入省、市、区去产能淘汰低端低效产能项目或关停整治企业且通过验收的,视情况给予不超过25万元适当补助。
14.促进企业能效提升。鼓励企业积极参与项目节能量、排污权交易,加快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程,持续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利用第三方认证提升能源管理水平和绩效。对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并通过审核验收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以上项目扶持与奖励所需财政专项资金,区级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兑现在不超过兑现最大金额的前提下,各街道、园区依据财政状况补足差额部分资励资金。
以上项目扶持与奖励所需财政专项资金,区级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兑现在不超过兑现最大金额的前提下,各街道、园区依据财政状况补足差额部分资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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