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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是南京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集优秀创新人才的重要平台,能够有效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促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高层次人才孵化。
一、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1. 注册地在江苏省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 具有一定规模,并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 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
4. 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资历职工和国家博士后当年日常经费资助标准。
5. 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和具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有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合作意向。
6. 能够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
对符合以下推荐条件的,予以优先设立:
1. 建有省级以上实验室(含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高端智库等科研创新平台。
2. 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或在“智改数转”以及“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并获得有关部门认定(如近5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等)。
3. 近三年入选省级以上上市公司市值500强、民营企业500强等国内外知名榜单的高新技术企业。
4. 入选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百企引航”行动计划企业等。
5. 我省重点产业链、优势产业链和卓越产业链领域,由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当年年销售收入比例在5%以上,且在高质量就业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二、申报时间
一般在每年3月份发布公告,每年分上下半年两批次,具体时间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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