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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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雨花台区关于促进“全面创新、全域高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雨委发〔2023〕20号)和《雨花台区科技创新政策实施办法》《雨花台区科创金融政策实施办法》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雨花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奖补资助申报工作。
一、奖补资助内容
鼓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1.对开展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主动维权获得胜诉或和解的案件,按照维权实际发生合理支出费用的30%给予补贴,同一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此项需提交证明材料审核。
2.对获评省“正版正货”承诺企业的,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奖励。此项免申即享。
鼓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1.对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给予每家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此项免申即享。
2.对贯标备案通过的,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奖励,对省知识产权绩效评价合格的,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奖励。此项免申即享。
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1.对承担省市级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项目或专利转化项目的单位,给予项目资金30%的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知识产权工作站、产业知识产权服务联盟,根据运行绩效,每年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资助。此项需提交证明材料审核。
2.根据年专利申请代理服务数量、质量和增长率等综合绩效评价,每年每家机构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此项需提交证明材料审核。
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科创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进行贷款的,按照实际贷款额的1%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10万元。此项需提交证明材料审核。
二、统计周期
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三、有关要求
申报审核
申报主体登录“及时雨”政策资金全过程服务平台(网址:http://218.94.158.139:9001/),点击“政策申报”进入申报页面,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应申报材料。软件谷、雨花经济开发区的申报主体向对应的科技创新部申报(软件谷企业的质押融资贷款补贴需向资产运营部申报),各街道的申报主体(铁心桥街道除外)向街道发展服务部申报,各单位审核后报我局知识产权科审核。审核通过后,各申报主体需提供收据,收据事由为2023年度知识产权专项奖补资助。
申报期限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7月31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卫宝、梅增兵,联系电话:52882710。
来源: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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