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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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利快速预审
主要是指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备案的申请主体提供专利申请预先审查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通过保护中心预审的专利申请进行加快审查,缩短专利申请授权周期。
适用的专利类型或案件
(1)发明专利申请;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3)专利申请的复审;
(4)专利的无效宣告;
(5)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快速预审流程
1、专利快速预审备案申请
申请人在所属地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平台提交备案申请,经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审查,符合专利预审程序申请资格的进行备案登记。若需要委托代理机构提交案件,已备案企业需进行委托操作,委托成功后即可通过代理机构提交预审案件。
2、提交专利快速预审申请
根据提示要求提交相关案件,由保护中心进行预审审查若提交的案件符合保护中心要求或及需进行修改,将下发“专利申快速预审请求审查意见通知书”,不通过则会下发“专利申请快速预请求不通过通知书。
3、提交正式专利申请
发出《预审合格通知书》,申请人须按通知书要求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并及时缴纳申请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专利申请提交和缴费后,需在规定期限内向保护中心反馈专利申请信息。
4、复核打标
保护中心审查合格后将包括预审请求号在内的相关信息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则基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交的数据,将专利申请与相应的预审申请进行关联打标,被打标的专利申请将进入预审的快速审查通道。
二、优先审查
优先审查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申请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符合条件的专利申请,依据国知局《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2017)为专利申请提供优先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以及复审、无效程序提供的快速审查通道。
专利申请或者案件优先审查适用
(1)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3)专利申请的复审;
(4)专利的无效宣告。
专利优先审查流程
1、提出优先审查申请
申请人在所属地的知识产权局代办处要求提出专利申请优先审查。
2、地方审核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
地方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签署推荐意见,并送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和审核优先审查请求,通常自收到优先审查请求之日起3~5个工作日向申请人发出是否同意进行优先审查的审核意见,审核结果为《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通知书》或《专利申请不予以优先审查请求书》。
3、答复审查意见
如收到《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通知书》证明此专利已经进入优先审查通道,国知局则会在45个工作日内下发《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需自发文日起2个月内答复审查意见,逾期未答复则会自动转为普通通道。若国知局下发了《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此专利还未授权/驳回,则此专利也会自动转为普通通道。如未收到《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通知书》或电话告知优先审查不予通过,则此专利将按照普通申请的程序进行审查。
4、复核打标
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进行优先审查的,自同意之日起限期结案。
三、常见问题
1、个人发明人可以提交预审材料吗?
答:不可以,只有符合当地对于产业领域的要求,且注册或登记地在本地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高校才能申请,个人发明人不能提交预审备案。
2、优先审查和预审会提高专利授权率吗?
答:两种快速审查方式只是加快审查进度,并不意味着授权的概率更大。但因为预审案件有预先审查的步骤,通过预审案件的授权率相对更高。
3、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双报可以申请优先审查吗?
答:同一天申请的发明专利不能走优先审查:而实用新型专利可以,但现在各省实用新型专利优审名额有限。
4、同一件预审案件,我是否可以同时在两个保护中心提交?
答:不可以,同时在两个保护中心提交预审或者保护中心预审不合格后再提交到保护中心,这种行为会导致预审资源的浪费。一经发现,将面临相应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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