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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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通知》(苏科条〔2025〕2号),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旨在以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持续为企业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促进成果转化和技术辐射。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申报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同时具备以下“五有”条件:
1、有研发场地。拥有相对独立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2、有研发人员。拥有不少于10人的研发人员(含研发辅助人员);
3、有研发投入。R&D投入占比不低于3%或R&D投入不低于300万元;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300万元;
4、有仪器设备。拥有原值2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
5、有研发业务能力。拥有本技术领域内相关的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1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均可,不含外观设计专利)。新建项目名称为:苏州市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XXX为企业所从事的产业技术领域或方向。
二、组织要求
1、本年度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按照“常年受理,定期公布”的方式进行,拟按2025年3月、6月、9月、12月分四批发布。
2、各申报单位申报材料按封面、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A4纸,胶装,一式一份),在3月5日(第一批)、6月3日(第二批)、9月3日(第三批)、12月3日(第四批)前,将申报单位纸质申报材料和拟推荐苏州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常熟高新区科技与知识产权局。
加技术老师微信:13389393384,了解最新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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