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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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汇总信息基于目前可查的政府官网和官方公众号资料整理得出,由于政策可能随时调整,本汇总内容仅作为参考,具体执行请参照政府部门现行政策为准
南京市
●对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对有效期满当年仍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按项目化方式支持10万元。
●对于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奖励兑现,企业无需申报,由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相关文件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由市区按1:1的比例分担,江北新区企业奖励金额由江北新区全额负担。
●对于项目化方式支持的政策条款,由企业根据当年项目申报通知自主申报,依据项目评价结果给予支持。其中对有效期满当年仍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支持经费由市区按1:1的比例分担,江北新区企业支持经费由江北新区全额负担。
玄武区
●对获市主管部门会审推荐,且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中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提交申报材料的企业,给予2万元区申报奖补。
●对获高企认定的接续复审企业,按市奖励金额,给予区1∶1配套奖励。
●对获高企认定的新申报企业,按市奖励金额,给予区1∶1配套奖励。
●对未通过复审认定的断档高企,自高企有效期满之日起3年内再次参加高企申报,获高企认定通过的,参照接续复审获认定企业,给予区5万元奖励。
秦淮区
●经推荐的高企申报材料通过市级初审的,给予5万元奖励。
●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通过的,给予5万元奖励。
●高新技术企业首次纳入规上工业企业名单的,给予10万元奖励。
建邺区
●第四条 鼓励企业申请高企认定。对在高企申报中通过市、区两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到省参加评审的企业,给予5万元申报奖补,企业每三个年度可享受一次。
●第五条 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加速成长,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给予2000元入库补贴;在同一年度对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区级资金奖补。
●第六条 鼓励到期高企参加认定工作。对有效期满当年通过重新认定的高企,在享受市级政策基础上叠加享受“第四条、第五条”奖励。
●第七条 鼓励高企持续发展。自认定后年度销售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有效期内高企,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分级奖励,认定当年企业发展达到上述规模须为近三年首次。
●第十条 鼓励高企迁入发展。对市外异地迁入我区有效期内的高企,纳入市对区考核认定名单归属我区的,给予10万元搬迁奖补。
鼓楼区
●对于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区级给予10万元认定奖励。
●对于有效期满且重新认定成功的高新技术企业,区级给予5万元奖励。
●支持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加大创新研发投入,对年度研发费用增幅排序前10%,且研发费用增量超过50万元的企业,给予研发费用增量5%的补贴(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核定额为准),最高10万元。
●对新增入统“高升规”的工业企业,当年给予20万元“升规”奖励,次年未“退规”的,再给予10万元“稳规”奖励。
栖霞区
●对当年进入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且提交的高新技术企业材料获得市局受理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对有效期满后,继续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且推荐至省厅的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重新获得认定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
雨花台区
●雨花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内的企业,当年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提交申请且被受理的,给予2万元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创新券。
●对获得高企认定通过的企业,补足省市资金差额部分。
●对重新认定成功的高企按照有效期满当年仍获得认定的高企标准给予奖励。
江宁高新区
●对企业申报高企,给予最高5万元申报补贴。
●企业认定为高企,额外给予10万元奖励,后续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再给予最高30万元绩效奖励和房租补贴。
●对存量高企、当年新引进高企上规成功的,额外给予10万元奖励。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规上高企,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
江宁开发区
●企业申报高企,提交申报材料并且通过三方会审后推荐到省里,给予最高4万元申报补贴;
●企业被认定为高企,给予最高8万元。
江宁麒麟科创园
●对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企业执行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认定的研发费用数据为基准(如高于当年高企火炬统计年报中填报的年度研发费用数据,则以火炬统计年报数据为基准),按照认定研发费用较上一年度增长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获得规模以上企业资质认定且奖励年度未退规的高新技术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
浦口区
●对提交申报材料且获市推荐的企业,给予5万元申报奖励。
●对首次获得认定的给予50万元奖励,有效期满当年仍获得认定的给予30万元奖励,资格失效后再次获得认定的给予20万元奖励。以上认定奖励均包含市级奖励和区级申报奖励。
六合区
●对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市级给予20万元奖励。
●对有效期满当年仍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市级按项目化方式支持10万元。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有效期满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市级政策基础上,区级再给予10万元奖励。
溧水区
●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被省科技厅受理的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申报补贴。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市区共给予每家35万元认定奖励。
●对有效期满当年再次通过认定的高企,省市区共给予每家25万元复审认定奖励。
●对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失效再次获得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认定奖励。
高淳区
●对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含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的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有效期满,当年获得认定的给予25万元奖励,非当年获得认定的给予20万元奖励。
●对迁入的有效期内、且符合省市要求经备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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