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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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内发明专利获权奖励
1.申报主体
吴中区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2.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
发明专利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授权(必须是第一专利权人的),且专利申请及授权地址均在本区范围内的(时间、地点、权利人均以专利授权证书为准),按照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给予奖励。
3.申报材料
①吴中区国内发明专利获权奖励申报表;
②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③官费(包括发明专利申请费、实审费)发票复印件;
④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提交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⑤吴中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承诺书。
二、国(境)外专利授权奖励
1.申报主体
吴中区企事业单位。
2.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
对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经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及其他途径在国(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按照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给予奖励。同一件PCT专利累计奖励不超过15万元。
3.申报材料
①吴中区国(境)外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申报表;
②国(境)外授权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③国(境)外授权发明专利证书(核心信息)复印件及翻译件(加盖翻译公司或代理机构公章);
④国(境)外授权发明专利官费(包括国际申请费、传送费、检索费、优先权费)凭证;
⑤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提交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⑥吴中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承诺书。
三、国内商标奖励
1.申报主体
吴中区企事业单位。
2.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
对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获准注册地理标志商标、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的企事业单位奖励20万元。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通过行政途径开展商标权保护,并获“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企业奖励100万元。
3.申报材料
①吴中区商标奖励申报表;
②商标注册证或商标认定文件复印件;
③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提交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吴中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承诺书。
四、马德里商标奖励
1.申报主体
吴中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
对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获得专用权的商标,每件商标进入3个以内国家(地区)的奖励5000元;进入3个以上国家(地区)的,每满3个国家奖励5000元,同一单位年度奖励不超过10万元。马德里国际注册奖励包括境外国家及香港、台湾、澳门地区,申请奖励时以取得各个国家的商标注册证为准。
3.申报材料
①吴中区马德里商标奖励申报表;
②国家商标局受理申请书件复印件;
③国际局注册证及各国家(或地区)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及翻译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
④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⑤吴中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承诺书。
五、专利入池奖励
1.申报主体
吴中区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2.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
对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授权并纳入专利池管理的发明专利,每年给予不超过8000元奖励。
3.申报材料
①吴中区专利入池奖励申报表;
②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③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提交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④吴中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承诺书。
⑤专利池入池协议(专利池入池奖励复审通过后与纸质材料一起提交)
六、专利引进奖励
1.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
对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事业单位以受让方式引进区外发明专利的,按实际支付费用给予资助,每件最高资助额不超过1.5万元。
2.申报材料
①吴中区引进专利奖励申报表;
②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③专利受让合同复印件;
④专利转让费用发票及银行转账凭证;
⑤专利转让登记手续合格通知书;
⑥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提交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⑦吴中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承诺书。
七、知识产权数据库奖励
1.申报主体
吴中区企事业单位。
2.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
企事业单位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购买已备案的区内服务机构自有知识产权数据库或区内服务机构代理(苏州独家代理)的其他知名知识产权数据库,按实际支出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年费补贴。
3.申报材料
①吴中区知识产权数据库奖励申报表;
②相关购买协议、发票、汇款凭证复印件;
③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提交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吴中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承诺书。
八、知识产权质押奖励
1.申报主体
吴中区企事业单位。
2.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
对在2023年12月31日前企事业单位以专利、商标作为主要质押物开展融资,且完成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的,在2023年期间按所获得的银行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30%给予补贴,并对办理发明专利质押登记手续的给予每笔2000元奖励,同一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累计不超过30万元,且不再重复享受同性质产品贴息贴费政策。
3.申报材料
①吴中区知识产权质押奖励申报表;
②专利、商标质押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贷款合同、质押合同、放款凭证、付息凭证复印件;
④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提交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⑤吴中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承诺书。
九、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奖励
1.申报主体
吴中区企事业单位。
2.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
对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通过司法途径处理专利纠纷,开展地理标志商标、集体商标维权,并获得胜诉或在和解撤诉中获益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纠纷案件中相关支出费用(包括律师费、专利无效代理费、诉讼费、公证费、查档费等)给予最高不超过50%的补贴。单一当事人当年度最高补贴30万元。
3.申报材料
①吴中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奖励申报表;
②胜诉或和解撤诉中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纠纷案件中相关支出费用明细及付款凭证;
④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提交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⑤吴中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承诺书。
十、知识产权保险奖励
1.申报主体
吴中区企业。
2.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
对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购买知识产权保险产品的,按实际支出保费的50%给予补贴,同一单位每年最多补贴5万元,累计不超过15万元。
3.申报材料
①吴中区知识产权保险奖励申报表;
②保险合同复印件;
③保险发票复印件;
④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⑤吴中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承诺书。
十一、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1.申报主体
吴中区企事业单位。
2.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
对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新通过国标认证的企业奖励4万元,对新通过省绩效评价的企业奖励2万元(认证奖励和绩效评价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3.申报材料
①吴中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申报表;
②知识产权贯标证书复印件或省绩效评价通过文件并且现在仍在有效状态;
③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④吴中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承诺书。
十二、知识产权人才奖励
1.申报主体
在吴中区企事业单位工作并交社保满一年的个人。
2.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
对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获评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的奖励10万元;获得国家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奖励5000元;获评江苏省知识产权领军、骨干人才的分别奖励5万元、1万元;获评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中级职称的分别奖励5000元、1000元。
3.申报材料
①吴中区知识产权人才奖励申报表;
②人才证书复印件或人才获评文件;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近一年社保证明;
⑤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⑥吴中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承诺书。
十三、辅导区内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奖励
1.申报主体
吴中区专利代理机构。
2.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
对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辅导区内企业首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专利代理机构,每件发明专利奖励2000元。对辅导区内企业年发明专利授权超100件、50件的专利代理机构,分别奖励8万元、3万元。
3.申报材料
①吴中区辅导区内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申报表;
②专利证书复印件;
③专利代理合同复印件;
④代理机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律所执业许可证(加盖公司或者律所公章);
⑤吴中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承诺书。
十四、通过快速预审通道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奖励
1.申报主体
吴中区代理机构。
2.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
对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前依法代理区内发明专利并通过快速预审通道获得授权的,每件给予代理机构8000元奖励。
3.申报材料
①吴中区通过快速预审通道获得授权奖励申报表;
②专利证书复印件;
③专利代理合同复印件;
④代理机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律所执业许可证(加盖公司或者律所公章);
⑤吴中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承诺书。
十五、法律服务机构奖励
1.申报主体
吴中区法律服务机构。
2.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
对拥有知识产权从业资质的法律服务机构对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受聘为区内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顾问单位,并事实上代理行政或司法部门已受理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案件的,每一案件给予服务机构2万元补贴,每家机构每年度最高补贴20万元。
3.申报材料
①吴中区法律服务机构奖励申报表;
②法律服务委托书复印件;
③起诉状、行政处理请求书复印件;
④判决书、裁决书、行政处理决定书复印件;
⑤律所执业许可证(加盖律所公章);
⑥吴中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承诺书。
十六、高质量发展奖励
1.申报主体
吴中区企事业单位及园区。
2.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
(1)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属于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两大主导产业的企业,分别奖励60万元、40万元、30万元)。对获得江苏省专利金奖、优秀奖、发明人奖的专利权人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20万元。对获得苏州市专利奖的专利权人最高奖励20万元,对获得苏州市杰出发明人奖的发明人奖励10万元。
(2)对获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属于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两大主导产业的企业,分别奖励60万元、30万元)。
(3)对获评苏州市知识产权成长型企业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扶持。
(4)对获批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试点园区,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对获批的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试点园区,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5)对获评的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试点学校),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6)对获评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3.申报材料
①吴中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申报表;
②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提交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申报条件(3)成长型企业需提供导航报告和贯标证书;
④吴中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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