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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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企事业单位备案的条件是什么?
1、有效登记注册地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满半年且参保人员3名以上;
2、南京知产保护中心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案件提交系统(网址:https://cnippc.cn)注册通过;
3、具有实体生产、经营行为和自主研发能力,且生产、经营或研发方向与南京知产保护中心所服务的产业领域一致;
4、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原则上需要至少1件该企事业单位作为申请人申请并已获得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特 殊情况应提交能证明企事业单位具备真实研发活动的补充材料;
5、有预审申请的实际意愿和需求;
6、自提交备案申请前无未处理完毕的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02、企事业单位提出备案申请,需提交哪些材料?
1、《专利申请预审服务承诺书》;
2、《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业务备案申请表》;
3、加盖企事业单位红色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主要在职研发人员(至少 3 人)及联系人近 3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参保人数少于 10 人的另须提交能证明企事业单位具备真实研发活动的补充材料;
5、南京知产保护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03、备案时要求提交的研发证明材料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研发证明、产品图纸、实验数据、工艺设备等具有代表性的图文资料。
04、备案审查结论为“保护中心备案通过”,为什么还不能提交预审申请?
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通过后,还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备案信息,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后,审查结论为“局审核通过”代表备案成功,备案主体可提交预审申请。
05、预审管理平台用户名/密码遗失,如何找回?
对于用户名/密码不慎遗失需找回情况,原则上应由单位自行找回密码,中心不进行密码重置。确有特殊原因需要中心协助的,应提供用户名/密码遗失情况说明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以上两份文件均应加盖单位红色公章,发送至邮箱beian@ippcnj.com,中心审核通过后,向提出申请的单位提供用户名和联系人。
06包含多个申请人的预审申请,需要每个申请人都备案吗?
第一申请人必须在中心备案通过,第二及其他申请人可以不备案。第二申请人未备案的,此类多个申请人共同申请预审的案子每年度不能超过五件。
07、备案申请审核中“返回修改”的意见为存在需要处理的非正常专利申请,企业应当如何处理非正常专利申请?
企业需要将作为申请人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撤回或申诉,申诉成功的发送【审查业务专用函】、撤回成功的发送【手续合格通知书】或【视为撤回通知书】至邮箱beian@ippcnj.com,审查合格后以邮件的方式回复。
08、企业是否备案过的信息可以在哪里查询?
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查询。具体步骤为:业务职能→预审业务→备案企业查询。
09、备案有无时间限制,还是可以随时备案?
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无备案时间限制,可随时通过“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案件提交系统”(http://cnippc.cn/)提出备案申请。
10、已经提交到国知局的专利申请可以撤回再提交到保护中心进行专利预审吗?
不可以。
专利预审服务只接收未提交至国知局的新申请。
11、需要预审的专利申请提交到保护中心是不是就等于完成了专利申请的提交?
不是。
预审是提交专利申请前的预先审查,只有在收到保护中心的预审合格通知书后正式向国知局提交专利申请才能获得申请号,才算完成专利申请的提交。
12、收到保护中心的预审合格通知书是否就完成了专利申请的预审业务?
不是。
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向国知局正式提交专利申请、完成网上缴费、将申请号在预审系统中反馈至保护中心、由保护中心打上加快标记,才算完成专利申请的预审业务。
13、预审不通过还能走普通通道吗?
可以。预审不通过,申请人还可以通过普通程序向国知局提交专利申请。
14、专利预审合格后向国知局正式申请后还需要注意什么?
需注意以下事项:
①向国知局正式提交专利申请时需使用CPC系统提交XML格式的文件;
②拿到国知局的受理通知书后立即缴费,缴费方式只能为电子缴费;
③申请日后的一个工作日反馈申请号至保护中心;
④注意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格式和周期;
⑤其它需要注意的事项。
15、专利预审通过并加快成功的专利申请是不是一直会在加快通道中?
不是。
专利预审通过并加快成功的专利申请在收到补正通知书、答复超期等情况下也会转为普通专利申请。
16、专利预审合格的专利申请一定能授权吗?
不是。
专利预审工作只是审查专利是否具备进入快速通道的资格,最终能否授权取决于国知局的最终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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